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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托管在“中心”公共集体户的毕业生怎样办理“第二代身份证”?
发布时间:2009年7月8日

  问:户口托管在“中心”公共集体户的毕业生怎样办理“第二代身份证”?

  答: 1)须毕业生本人亲自办理,持毕业证原件,1张半寸免冠近照(照片按制身份证的要求),在我“中心”办理户口证明(1个工作日内)后到莲华派出所制作身份证。在身份证制做期间,不能办理户口迁出,如办理户口迁出,需提出解锁申请,所办身份证销毁。(身份证制做时间由公安部门确定)

   (2)身份证制做好后,领证时凭办证回执、交费收据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中心领取。(如第一代身份证遗失,请先作登报遗失启示,凭报纸办理领取手续)。

   3)三年户口托管期满的前四个月内,不办理二代身份证,只能办理临时身份证。

信息发布者:wangchao  信息更新时间:2009-7-8 10:54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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