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如何办理有就业单位毕业生的改派手续?
答:(1)已就业毕业生在三年择业期内要求改派到新的就业单位的,持原《报到证》、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、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接收函,到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新的就业手续。
(2)省内院校已就业毕业生在三年择业期内要求改派回生源所在地的,持《报到证》、原接收单位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,到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:云南籍毕业生换发《登记证》,非云南籍毕业生换发生源省(区、市)就业主管部门的《报到证》。所需材料齐全,1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(3) 省外院校已就业毕业生在三年择业期内要求改派回生源所在地的,持《报到证》、原接收单位的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,直接到省毕业生服务中心或生源所在地办理改派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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